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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开一家公司,因为我的父亲打算赞助我一点钱,说是让我开一家个人公司,我就想了解一下公司需要缴纳相关的所得税吗?公司的所得税税负率是多少呢?我得收收复率是越高越好呢,还是越低越好呢?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公司企业
2018-12-02 19:52: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2002年以前,企业所得税归地税管,一般都是查帐征收。2002年以后,企业所得税归国税管,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2种方式。看你公司,像是核定征收。各地方计算方式都不同。1季度所得税=1-3月累计收入×税负率×18%(或27%或33%)2季度所得税=1-6月累计收入×税负率×18%(或27%或33%)-1季度已经交纳的所得税3季度所得税=1-9月累计收入×税负率×18%(或27%或33%)-(1-2季度累计已经交纳的所得税)4季度所得税=1-12月累计收入×税负率×18%(或27%或33%)-(1-3季度累计已经交纳的所得税)
  • 你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都需要交税。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其相应的税收优惠可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税负率当然是越低越好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amp;quot;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一)收入的形式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   根据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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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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