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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两人经家里介绍认识,双方认识到现在已有一年半了,男方也给了所有彩礼钱,所有钱加一起男方家里以及男方自己所花费共十二三万,经双方同意领取了结婚证但女方坚决不同意同居,男方提出来想同居后,女方不同意则找男方的不是还想悔婚,现在男方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12-15 16:47: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尽量协商解决 实在协商不成 如果决定要离婚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我国《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指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你们是办理结婚手续的那么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婚后所得的财产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要平均分割的。可以不用退彩礼。其他财产是在婚前购买的话,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购买的依照共同财产处理。建议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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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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