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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两个月,不在家期间水管生锈爆裂,造成楼下损失.谁的责任,房东要求租客承担些责任

合同纠纷
2018-06-29 15:40: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按照租赁物的用途、性质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在造成租赁物损耗、故障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内的水管也应当按照其用途合理使用,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水管破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承租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具有维修义务,租赁房屋内的水管如果本身具有瑕疵,出租人具有维修义务,因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非租客使用不善等过错导致的,租客无赔偿责任。
  • 没有约定的,应由房东承担维修义务。
  • 你好,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如果租客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租客是否承担责任好看水管爆裂是否是租客原因造成的,如果不是,租客不但不承担责任,还要要求房东把水管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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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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