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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xx银行销售员误导买了两份保险每月以(意外险319元和健康险487元)从信用卡上扣除,意外险买了一年,健康险买了半年。当时对方只跟我说买这保险给我带来的利益有多好,对我的损失只字未提。现在我要退保才明确说只能拿回少少钱[流泪][流泪]我想全额退款行吗?

劳动纠纷
2018-09-05 20:48: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
  • 您好,当储户误买了保险,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退保。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费退保,超过15天犹豫期,投保人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如果储户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办了保险业务,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当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是可行的。受骗的投保人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消费者协会、保监会有关部门,争取全额退还保费,只不过这样做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残疾、烧烫伤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伤残赔偿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烧烫伤赔偿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烫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   退保的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车辆的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或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 然后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给您的保险费。 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保险费=实缴保险费-应收取保险费。   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退保所需提供单证:   1、退保申请书: 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的需 签字。   2、保险单: 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丢失,则需事先补办。   3、保险费发票: 一般需要原件,有时复印件也可以。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是个人的需 要身份证。   5、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   (1)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   (2)因车辆转卖他人而退保,需提供过户证明;   (3)因重复保险而退保,需提供互相重复的两份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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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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