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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完了,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1-21 18:41: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可能不够,那马上申请财产保全
  • 首先,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使用交警大队名义委托)。再计算赔偿金额。根据法律法规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偿金,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户口类型区分,农业非农业差异很大。这是赔偿款的大头。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可以查询肇事司机及车辆所有者身份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交强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司机和车辆所有人连带赔偿。赔偿比例按照责任认定来计算。这需要看你们当时的赔偿是否明确约定“一次性完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你好,建议你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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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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