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出轨,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抚养,对方对孩子尽心尽力抚养得很好,亦未找我要抚养费,但不允许我探视,请问我应怎样拿到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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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如果没有中止探望的情况发生,探视权是你的法定权利,对方没有权利剥夺。如果对方还不让探望,可以去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对方履行配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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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你的法定权利,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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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探视权是法定的
追问:但对方以种种借口,就是不给探视,应如何处理?
解答:可以起诉要求探视小孩,对方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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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你们离婚时探望权是怎么约定的,先协商处理,不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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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有权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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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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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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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