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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都是广西的,结婚证也是在广西领的,现在我们在中山买房居住但户口还是在老家,有一个女儿,因感情不合一直想离婚但他不肯,最近他答应了我的离婚请求,但是他说要房子和孩子都归他车子归我别外我还要给他20万(房子大约值60一70万,车子值5??万),我根本拿不出这笔钱,平时的工资都用在家庭开支里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要去法院起诉的话是要在老家起诉还是在中山起诉呀(我们没有居住证,因为工作都不需要所以没办)?一般我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6-28 13: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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