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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未婚妈妈:男方已婚:他老婆不能生育:孩子现在一岁、出生到现在都是我和我姐姐一起带:但生活费男方每个月都有给:因为他老婆没有生育能力他现在想把孩子抱走由他和他老婆一起抚养:他现在就是想珍着小孩没有记忆就抱走:估计是不想让她认我:男方在我生下孩子大概有7,8个月大的时候给我买了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买房子的时候我自己也出了点钱:然后我现在如果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判给我的机会大吗?男方的经济条件很好:学历也高:而我现在因为带小孩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而且我学历也不高、我是农村家庭:而且我还怕他来阴的:因为他有钱有能力:如果我和他争抚养权房子和孩子我能有胜算吗?

婚姻家庭
2018-06-29 18:57: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争夺小孩抚养权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举证的材料也比较多。判决的原则为谁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有利,具体来说主要考虑小孩的年龄、之前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条件等,十周岁以上的小孩,还要考虑小孩本人的意愿。举证也主要围绕上述要点,提供自己抚养有利及对方抚养不利的证据,加大获得抚养权的机率。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 两岁内的孩子抚养权原则上是判给母亲的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孩子判给你抚养的可能性大。
  • 你好,如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来所面谈,到时让专门负责婚姻纠纷的律师为你解答!
  • 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 一般来说都会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来判决的,你情况可能难一点,起码你要有工作,稳定的生活来源才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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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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