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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想贷款,然后我带他去了一个公司,本来想等他带下来借一千块钱,但是贷款下来之后他根本没有跟我提钱的事情,现在三个月了,贷款公司催他还贷款,他却让我还,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07 16:0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用你的名字贷款 这个贷款需要你先还款的 ,你有证据对方和你借款 你可以起诉此人
  • 如果是民间贷款的话,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即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双方如果就借贷发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对于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予以保护,如果双方有约定,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部分可以支持给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您这边有证据证明该款项是他用的,您这边可以起诉要求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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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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