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腹腔内出血,右眼角2mm伤口已缝合,上颚左侧中切牙、侧切牙脱落,右侧中切牙松动,肝脾挫裂,经医生诊断,需卧床静养6至12个月,是否构成轻伤?
对于牙齿,有没有是因为蛀牙而不用负刑事责任一说?
如构成轻伤,能否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对方?需要什么证据?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我要如何合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是否对方可以分文不赔偿,还是必须强制支付医药费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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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边是被人打的么?构成轻伤要付刑事责任,是需要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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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情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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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轻伤的,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但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便确定对方的身份。
《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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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二者没有关联。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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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赔偿数额: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损失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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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