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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伤住院,伤势严重左脚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右脚腓骨骨折,右手轻微骨折。住院50天。生活不能自理,现在老板让出院,我该怎么办。急寻答案,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6-27 13:29: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你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公司应该在你受伤后30日内帮你提交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二、如果公司没有这样操作,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可以在你受伤后一年内提交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三、你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帮你补缴社保,那么工伤待遇有用人单位承担。四、如果你跟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遵照医嘱,同时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 您好,如果治疗未终结,您可以继续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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