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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家人,在上个月被警察抓去了,说他是涉及这个抢劫的罪名的,但是,最后查明了他是没有罪的,我的家人坐牢5天,现在被无罪释放,我们就觉得很冤枉啊,所以,现在我们想问一下,这个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的呢,

其它综合
2018-06-26 10:07: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国家赔偿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你好,人身自由受到了由国家带来的损害,你可以要求申请国家赔偿.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2、这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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