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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某向我借钱30万,他当时是公务员人大主任,理由是为他儿子资金需要借款,他出具借条他儿子提供担保,因他长期拖延不还,我起诉到法院,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一审于2018年1日16日判决生效,夫妻共同偿还,2018年1月18日新法出台,黄某老婆上诉至中院,理由是借条没她签字,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二审在上诉人不出庭也不举证的情况下改判,请问二审改判是否合法

婚姻家庭
2018-10-05 18:40: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那就要看钱的用途,他老婆是不是知道,是不是用于家庭生活
  •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符合上述要求的民间借贷的借条合法,具有法律效力。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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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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