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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给付一定额度的抚养费,现在孩子父亲想要减少一半抚养费,如果我去起诉,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6-26 12:14: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追问:果当时离婚协议金额,可能超过给付一方工资的65%,如果给付一方现在想减少,法院会判减少吗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追问:我的意思是当时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上,已经写好抚养费数额,是协商一致的,现在给付一方想要减少,可以随便减少吗?如果他减少抚养费,我起诉,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 可以起诉主张相应的抚养费用。
    追问:如果当时离婚协议金额,可能超过给付一方工资的65%,如果给付一方现在想减少,法院会判减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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