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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提前退休吉林省有文件和政策出台吗?

劳动纠纷
2018-12-12 21:43: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
  •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
      提前10年的有: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不定期地提前退休。
  •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发生劳动工作关系的可以作为劳务关系处理。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提前退休对退休金没有影响,退休金和社保缴存基数有关。社保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
    按月领取: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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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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