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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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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用医保卡报销,但是现在是一卡通。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医保报销比例: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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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1、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也可以用于门诊,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 2、至于如何看病的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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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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