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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东签订的合同是2014年3月10号到2019年3月9号,然后房东在2018年2月前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房子卖了。之前签订的合同是半年一付,上一次应该是在2018年3月9号。但是我不知道付给谁?因为我自己想:房东变更,老房东不好付,因为对房子已经没有所有权了;新房东也不好付,因为没有合同和凭证。房东只提供新房东的房产证原件照片和银行卡就让我打钱,所以我一直有跟老房东要新房东号码,希望能将合同交接下,而老房东总是不说或说新房东忙。老房东在5月3号给我发了一个《租赁合同解除涵》,现在又将我起诉了,我不知道怎么办了?还有就是如果我败诉了,是不是合同要取消,我要承担他的诉讼费,同时我还需要承担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性

合同纠纷
2018-07-04 09:21: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租赁合同一直有效。据你所述,老房东2月份就把房卖了。5.3给你发了一个《租赁合同解除涵》,他想形式的是任意解除权,但他没有这个权利。在房屋过户时,原来租赁合同,自动替换成新房主和你。另,对方起诉了,个人建议你只需按法院要求应诉即可。
  • 买卖不破租赁,在没有指示交付新房东没,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租给老房东。有指示可交新房东。其实你享有优先购买权。不知情转让,可起诉买卖合同无效
  • 与房东沟通一下
  • 你好,拖欠房租是会被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败诉合同是要解除的,另外需要把所欠的房租补齐,诉讼费也会承担大部分。建议委托律师参加诉讼
  • 合同应该履行吧,除了你没有按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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