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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前些年的时候,一直都是在给别人当秘书,但是在前些时候,他没有在别人公司上班了,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现在正在进行登记,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在办理登记的时候,企业经营范围怎么写?非常谢谢。

公司企业
2018-10-24 05:57: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经营范围可选参考如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维修;经济贸易咨询;电脑动画设计、制作;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此项需经营许可证才可以经营);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钢材、建筑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服装、针纺织品、塑料制品。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才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 公司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即是需要办理前、后置许可证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 首先经营范围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属于必填项目,每一个企业都应当在办理之前就确定好自己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免办理时出现问题,经营范围是公司的重要事项,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股东或者发起人共同确认。我国目前对经营范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1.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2.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3.生产加工类企业经营范围。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填写,也可以根据同行公司填写的经营范围做个参考,另外经营范围是可以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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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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