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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情况是 我妻子2013年与我生一小孩,她2014年她才离婚,小孩也已经说户了。现在我又有好怀孕准备生孩子,在办准生证时,他们要求我要交前个的钱 - 罚款 。我现在都符合要求,我现在要不要交这个钱呢?

民事相关
2019-06-26 07:46: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不服的,复议,诉讼。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离婚后准生证的办理知识可参考第二胎准生证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  准生证办理要求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结婚,无单位的就去居委会问问)。  2、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也即“指标”。(如果你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3、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地点可以询问女方单位的计生管理部门,无业的去问居委会。  4、如果办事处没有生育“指标”(年度指标满了),而你未经许可出生的小孩将是“非法”的,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现在户口政策放宽了,原则上讲凭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上户口。一些地方政府把上户口与计生挂钩只不过是计生管理上的手段,违反计生会让你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5、普通人办理该证一般要经受计生部门严格审核。关键各地不联网,各机构信息不共享,婚姻登记处你几年前领证了,户口机关你的信息还是未婚,因此,办证你要往返多次,不花费N天基本搞不定,尤其是大城市的。(补充一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  6、先跟女方居住地的社区相关部门沟通下,不然一个公章卡在那里,你欲哭无泪。另外即使你符合条件,也不是很容易就办好的,要有多跑几回的准备。不过马上为人父母了,就要有为人父母的准备不是!  7、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 一般是需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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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