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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强制戒毒过到现在身份证还是报警怎么解除呢?

婚姻家庭
2018-09-26 05:23: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吸毒记录档案是无法消除的。
    1、涉毒被抓案底终身无法消除,动态管控全国联网,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
    2、连续三年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测没有问题,可以开具证明,然后逐级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取消管控之后,身份证不会报警被查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也会小很多,彻底戒是关键和前提。
  •  强制戒毒者请假不按照规定返回可以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六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以下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信息维护:  (一)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出所的;  (二)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的;  (三)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不被接收的;  (四)所外就医的;  (五)变更为社区戒毒的;  (六)脱逃或者请假出所不归的;  (七)脱逃被追回后在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的。    第六十九条有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接收自愿戒毒人员。但应当建立专门的自愿戒毒区,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自愿戒毒的规定管理自愿戒毒人员。  对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签订书面协议。
  • 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同时,《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 《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可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禁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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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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