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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我在私企(物流)上班,现在公司要卖几辆车,叫我们以待岗(每个月只领1800元)五险一金还没扣除,也就是逼你走人,请问这样公司违法吗?如果这样我们怎样得到赔偿?赔偿多少钱???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5-05 05:41: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做法不对,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1、养老: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2000*20%=400元),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2000*8%=160元);
    2、失业:单位按基数的1.5%缴纳(2000*1.5%=30元),个人按基数的0.5%扣缴(2000*0.5%=10元),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3、工伤: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扣缴比例不同,以外商独资企业为例,按基数的1%缴纳(2000*1%=20元),个人不缴;
    4、生育:外地户口的员工不上此险,北京户口的员工单位按基数的0.8%缴纳(2000*0.8%=16元),个人不缴费;
    5、医疗:单位按基数的9%(基本医疗)+1%(大额统筹)缴纳(2000*10%=200),个人扣缴2%(基本医疗)+3(大额统筹)(2000*2%+3=43元);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按基数的8%缴纳(2000*8%=160元,共缴320元),若单位条件好可申请提高到10%。
    以上是如果按工资2000元来计算的话缴纳的金额,工资越高,相对应的所缴纳的五险一金也就高。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缴五险一金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劳动者辞职三个月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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