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哥三赡养奶奶30年,老人耕地分三份儿子种,两个女儿不参加赡养,只是偶尔看望或接过去住几日,平时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2017年8月开发占地,两个女儿接走老人并经占地款老大处10万支走,(分批占地只涉及老大)不久起诉两个儿子(老二16年去世)和两个女儿,理由儿子没有进赡养义务,补交赡养费每个儿子30000多法院没有支持,都是女儿赡养,后女儿将老人送进养老院每月1800元,每月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450元,不让女儿支付,老大夫妇72岁,也没有经济来源身体多病且积极赡养老人,如果岁儿子一起居住还可赡养每月支付有困难,老三腰间盘突出不能工作且媳妇残疾,一子一女未成年,相对来说两个女儿经济优厚,且老人有占地补偿一亩39万,老大的部分他们支走10万现有起诉要余下的3万,老大也答应给了,像这情况该怎么办。老人和女儿先起诉赡养费其法院支持两个儿子每月450元,且有女儿幕后,老人说钱都给外甥,无法商议,求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