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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到老公那边,没有办那边身份证,户口被注销,

婚姻家庭
2019-01-01 12:38: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在户籍地申请身份证办理。
  •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   身份证过期,派出所不会注销当事人户口。当事人需要抓紧时间补办身份证,以免耽误自己使用。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你好!户口被注销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比如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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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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