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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股东双方私下签订转让协议,但末到工商变更股东名称’该协议是否生效

合同纠纷
2018-11-27 03:1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流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取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   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已获批准,并向工商局备案。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该股权转让协议只有获得审批机构的批准才能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应当将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但未生效。因此,审批机关的批准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置程序。应当将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未生效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应自被审批机构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一)工商登记行为性质及其与股权转让的关系  工商登记系行政管理行为,实质上是在公司外部而产生的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它并非设权性登记,记载于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不能产生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其性质属于宣示性登记,主要表现为证权性功能,从而使公司有关登记事项具有公示性和外观性。未经登记并不会导致商事行为无效,只是该事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从股权转让行为的性质来看,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在公司内部产生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通过转让方与受让方、公司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完成。这是一种私权的转让,双方对转让达成一致,并且已经满足强行法的限定条件,法律无理由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再加以限制。因此,工商登记不是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进行评价的标准,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二)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性的认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的表示,股权转让协议是一种合同,其效力的判断应依据合同效力的自身规则进行判断。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存在当事人意思不真实的情形,也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对转让人与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一般而言,审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应审查以下几点:1.股东转让的股权是否真实完整,不存在瑕疵;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宜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是否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4.是否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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