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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宝司法拍卖上拍下套房子,法院公告上有句有歧义的话,误导我认为保证金如果未成交,还能退。法院人也说了,但现在不承认,我拍下房子后发现,房子已卖给第三人(未过户),对房子能否查封存在异议,且当时申请的是轮候查封,对解封时首封的法院会不会办理解封提出疑问,房子是否定能过户到我名下,需要多久等,均无人解答。最后我只好不要了,现在想维权,不知怎么能要回保证金

经济相关
2018-11-07 20:55: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带上你的所有证据详细向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请问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去哪一级别法院?
  • 您好,以拍卖竟得的房屋,不属于限购政策范围,需要的资料如下:(1)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房屋测绘平面图 (5)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加盖拍卖公司公章,核对原件) (6)拍卖公证书或经工商部门确认备案文书 (7)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部门相关批准意见(拍卖房屋为单位所有时需提供,司法拍卖除外) 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搜狗,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 1、司法拍卖过程中,债权人对拍卖标的有意向购买的,应在处置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将对该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3、优先购买权的公平价值法律制度的内在理念之一是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物权转让中,较之于第三人,先买权人更易受到出卖人任意处分出卖物所带来的侵害,影响其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为了维护先买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出卖人与第三人的交易自由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而适当的。同时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为同等条件,且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因而对出卖人利益并未造成实质损害。因而我们认为,优先购买权制度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满足了社会主体在民商事领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合乎社会需求的。
  •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要看是什么阶段查封的,不同的阶段处理的方式是不同的。1、如果是在审理阶段被对方申请保全的,那么在审理阶段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或你给对方履行了债务就可以申请解封。2、如果在审理阶段查明该债务不存在,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也可以申请解封;3、如果是在执行阶段,那就只有等债务履行完毕才能解封。其次不动产被法院查封之后2年自动解封,不过没有执行完毕的话,法院会续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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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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