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有一事咨询,过去我的一个企业一直为包括下岗职工在内的老工人,按最低生活保障发生活费,但现发现部分职工已经在社保领取养老金,原企业给的最低生活保障还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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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退休了领取退休金,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在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建议直接到社保局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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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会停发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发生以上第1、2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后提供有效证明或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发现后即停发基本养老金,退还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建账前个人缴费本息退回本人,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发生以上第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前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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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 ×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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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养老,老人可以要求子女给付生活费,拒不支付,可以起诉子女,按照国家法定年龄,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没有生活来源的,应该得到抚养,子女应该给养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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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