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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借款或者捏造虚假借款,并且没有另一方的签字,在办理离婚时,借款是否由另一方承担。2.另外如果一方捏造虚假借据,用于购买房子,产生的虚假借据有效吗?3.如果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此借据是属于虚假,另一方是否必须承担借据债务?

民事相关
2018-06-21 14:19: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属于不属于共同债务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追问:另一方不知情且没有签字,只有写借据的一人签字,这样也有法律效力吗?况且,写借据的人随便捏造借据内容,借据时间,相关人等,这个很好捏造。而且写借据的人如果非要说是用于夫妻共同买房,那借据肯定是有效力的,对吗?
    解答:对方说用来共同买房也需要提供证据,不然也是不能认定的
  • 你好,如果该证据是虚假的,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追问:另一方不知情且没有签字,只有写借据的一人签字,这样也有法律效力吗?况且,写借据的人随便捏造借据内容,借据时间,相关人等,这个很好捏造。而且写借据的人如果非要说是用于夫妻共同买房,那借据肯定是有效力的,对吗?
  • 如用于共同生活,需承担责任 。
    追问:另一方不知情且没有签字,只有写借据的一人签字,这样也要承担吗?
    追问:共同生活的费用应该是有标准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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