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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因为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放弃了厂房。搬家到异地生活,走时厂里东西都没带。后银行声明用厂房偿还银行欠款。事隔二十年,原厂房拆迁,我爸当时一起共事的人,伪造抵押合同,说我爸把厂房设备抵押给了他,时间是1997年,还找了一些人说能证明这件事。银行已把厂房经营权转让给了附近砖厂,二十年间,伪造合同的同事也不曾主张过对厂房的所有权。这个伪造抵押合同,假认证,是否会对我家完成影响?

债权债务
2018-11-17 01:55: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积极举证维权。如有困难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典型的例子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投资权益的转让,须经对方的同意,并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国道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方生效,等等。当事人应注意这一法律限制。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申办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义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即可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证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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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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