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懂的情况下,被朋友骗了去某贷哪里贷款7万,到时我也没有得到7万给了朋友1万7。朋友现在找不到了!他骗我说每个月还款几百块钱就够了,结果我要还款十万块钱以上三年所有利息加起来要11万左右,哪有那么多钱啊!还了23000左右还差47000现在又打电话说去法院起诉我,全国通缉我,如果没有还钱叫我坐牢,叫我还20万。这不是高利贷吗?我应该怎么办啊!不想让家人为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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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套路贷,建议你去法院起诉对方,否则利息会没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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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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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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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高利贷的注意事项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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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