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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父亲, 继承生母遗产(房产),继母要求作为第三人参与,法庭依法追加为有读三,是否合适?

继承
2018-06-21 22:19: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法院只能追加无独三参与诉讼,有独三法院不能追加。但在继承案件中,其他继承人应被追加为共同原告。
    追问:父亲还健在,法院庭审时口头说:



    经第三人申请追加继母为有对请求权的第三人,且请求权为享受房产一半份额,但判决书里面就只字未提了,请问 继母在与父亲婚姻续存状态下有独立请求权?法院当庭宣读追加 是否程序违规
    解答:第三人申请有独三参与诉讼,是诉讼程序问题,法院可以当庭追加。至于你所述判决书中有关事实的认定,以及请求权是否成立,需要了解详细案情,目前无法给你解答。
  • 有独三是以对方申请做为加入的条件。
    追问:庭上说是第三人申请的,而且确认了她的请求。但应该没有缴纳诉讼费,而一审判决时没有提到第三人是否是有独,也没有针对她的申请进行判决
  • 你好,法院依法追加第三人并无不适。
    追问:继母能作为 有独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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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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