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个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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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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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满14周岁(一般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都不犯法。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但未成年人确实早熟且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确实无法从起外貌特征判断其真实年龄的,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
相关法条:
《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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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十六与幼女发生关系是犯罪吗?
为了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权益,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
年龄如何计算?
《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
《审理未成年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
必须是“偶尔发生”、“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即行为人对幼女的性行为是“偶尔发生”、“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针对的是年龄相当,因早熟而早恋,性行为萌动,性认知力和意志力较差,由性冲动而发生性行为的少男少女们,这类人主管恶性及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均小且具可塑性。
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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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