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由我及几外四人兴起的一家私营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但我是以
技术入股的方式与大股东(法人代表、总经理)合作,由他本人代我出资作为
股份,按当时的比例为2%。但现在由于他的原因,想停下该公司或将公司承包
给另一个股东,还未定。且从组建公司到现在四个多月,他未付我一分钱工资
给我,我有多次向他提出,但他都以某种借口拖延。现在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故想与他将这事弄个清楚明白。另说明的是:我在新公司任一常务副总。
由于在当时确定股份时,他没有出书面的认股书,但有第一次的股东会认股说
明及出资比例,大家都有签字,另注册公司时,有银行的出资比例证明和会计
事务所的证明。如果现在大股东反脸不认帐的话,我该怎么办?我还有权向他
索要那2%的股金吗?另工资我还能向他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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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资金。你所说的2%入股,我认为虽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为你出资,但可以认为,该2%由你出资,是向他借款出资。至于你说用技术出资根据你介绍,你的技术没有经过评估作价,完全可以不认为出资。因此,如果你想回你2%的股金,你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收回出资。但有可能面临帮你出资的人向你索要他垫付的出资。
至于你的工资,你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向公司索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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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得到工作期间的工资。股份的处理会复杂些,建议直接找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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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与工资是两个问题,股份是股东享有的,而工资则必须与公司有劳动合同(股东不一定参与工作领取工资),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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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