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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前段时间由于吸食毒品被派出所抓到后问他是否愿意到戒毒医院接受自愿戒毒治疗,他同意后并签署了自愿戒毒的协议书,但是据说这个医院只有治疗精神病资质,根本没有正规的戒毒医院资质,一个月戒毒完成后,医院说还要每个星期必须要到医院去做尿检复查,而且必须持续6~8次,请问国家有这样的硬性明确规定吗?如果不去尿检复查会有什么后果?

婚姻家庭
2018-09-29 17:58: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有异议的可以提,不去会有什么后果要看协议书是怎么承诺的,以及公安部门的处理。
  • 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我的补充::04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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