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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火锅饭店的,有个小孩和家长一起来吃饭,服务员撤台时将小孩烧伤,我饭店以经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接下来小孩家长和我们要四万元的赔偿费用,这个合理不?

婚姻家庭
2018-10-04 23:26: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 关于个人交通保险的相关问题,给您做出如下回答1、对方摩托车损失在赔偿范围,强制险下赔偿限额2000元,如不足则在商业险下赔偿,对于商业险下赔偿部分,需看事故责任,如您是全部责任,则对于超出2000元的剩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下全额部付,如是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则按对应比例承担责任,详见一下条款,上面写的很明确。2、对于三者人员人伤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要求您的强制险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强制险规定的很清楚的,由交警部门出具先行支付函,将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药品清单及病历相关材料递至保险公司,可以获得先行支付的赔款。3、保险公司对于人伤费用的核定标准不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就在医疗费用上面,不论是强制险还是商业险,均要求用药符合医疗保险规定,但是伤者在医院用什么药我们说了不算,所以这方面我们需要多沟通。与医院方面达成治疗意见,建议医院使用医保药品。4、前面所讲的情况均在您在此事故中有责任的前提下,如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只需要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下无责赔偿部分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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