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签订了一年合同,我现在住了半年了,现在不想住了,可是我在备注条款中有写承租方在退租前30天告知出租方,出租方负责退还剩余押金及房款,我也提前告知了,他们不退给我,我的合同有优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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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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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相关规定的,则是可以根据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主张对方履行相关责任的,给您造成损失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详情可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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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相关规定的,则是可以根据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主张对方履行相关责任的,给您造成损失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详情可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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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对方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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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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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对方是要返还您的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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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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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