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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打算申请协议管辖之前,他和他的朋友在合同里面是约定了管辖的,但是他们那个约定是无效的,所以他们想要打算达成一个补充协议,我就想要请问一下律师,这个协议管辖应该怎么进行确定呢?协议管辖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
2018-06-19 21:23: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管辖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因其是以当事人的意愿确定管辖法院的,又称为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作为民事诉讼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协议管辖进行了专门的规定。我国法律具体规定了5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当事人只可以在这5个地点中协议选择一家法院管辖。同时,选择协议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只能对第一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协议,不得对第二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协议;选择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除此之外,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议选择管辖,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凡是案件具有特殊性或者案情复杂,包括所涉及的地区、部门、参加的人较多,诉讼金额大和处理的结果对社会影响大的,必须由较高审级法院管辖。
  • 你好,约定管辖(协议管辖),应当以书面形式.

    引用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有专属管辖的,协议管辖,没有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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