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份交了10000元定也签了合同,约定一个月回提车,但回家以后发现合同上没有写具体时间,一个星期询问销售员两次后销售员很不耐烦的说你怎么明天问一次,回来找到他们经理解决了然后也手写了具体的提车时间,今天销售员打电话说车到了让我两天内提车,我告知她这两天没有时间,销售员说如果这两天不来的先让其他顾客先提,你就慢慢等,给我的感觉非常不好,现在我不想要他们的车可以退吗,其实车我还是挺喜欢的,就是这销售员说话的态度及方式太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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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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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实际履行,协商不成可诉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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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实际履行,协商不成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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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