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一个无赖,欠了我50万块钱,但是就是不愿意还给我,而且还说他没有现金,拿这个理由来搪塞我就很生气,我知道他手头,有好几辆名车,所以我就想采取强制执行公证的方式,但是不知道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就想问一下。强制执行公证费用要给多少钱?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行政
2018-07-25 06:03: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公证费。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您好!公证办理赋予借款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的,需要借款人与出借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借款合同及经公证后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声明。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公证费。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