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的男朋友之前是在上海工作,但是前不久我们回到了老家这边的城市工作,但是我们在城市里面没有房子,所以我们打算要租一个房子先住着,最近马上就要签租房子合同了,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租房子合同怎么签?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6-20 09:4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购房有风险,签约有文章。总结在众多购房业主的经验教训,购房中最大的风险,就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环节上。信息不对等是难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公证;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防止出现规定不明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的相关诉讼。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
  •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子租借不只须由两边当事人签定租借合同,并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存案。因为房子是特定物,两边应在租借合同中明确约好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详细如下所示:

    1.质量指房子的内部结构、运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等;

    2.数量则指房子的面积、间数等等。

    如果出租方不能依照约好交给标的物或交给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好条件,例如房子面积与合同约好有差错,应视为出租方交给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能够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能够两边经洽谈削减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承当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运用房子的对价。

    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供给效劳所得。两边能够在合同中约好由谁来承当物业费,如果两边在合同中关于此项无详细约好,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付出物业管理费。
  • 您好,可以请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草拟。或者自行到百度查询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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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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