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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有一个同事前段时间他把我们单位的商标的申请文件卖给了另外一家单位,现在我们学的那家单位和这个同事应该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我们单位依次所造成的损失,请问一下,侵权商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知识产权
2018-06-17 07:06: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确定侵权行为建立的,责令当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首要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许违法经营额缺乏5万元的,能够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抄获侵权产品500件以上的;给他人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被侵略的商标为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的;侵略3种以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为假冒伪劣、粗制滥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因商标侵权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5年又从事商标侵权行为的;拒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侵权行为,私自藏匿、搬运、毁掉相关侵权依据的等侵权行为,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以上不满5倍的罚款。
  • 你好,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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