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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最近发生了一点人事纠纷,其实我是人事部的部长,但是因为我们公司最近有一个裁员的计划,我也被公司给裁员裁掉了,现在我肯定非常的不服气,我就想了解一下公司人事纠纷谁负责呢?要怎么进行处理公司的人事纠纷呢。

合同纠纷
2018-08-27 02:01: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员工之间的纠纷处理方式是?:一、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调解前先弄清事情的基本情况。第一、弄清当事人。有时张三和李四的纠纷只是表面现象,而赵五和王六之间的纠纷才是实质,或是主要问题。主次关系或多重关系都需要理清,调解时才能“对症下药”。对纠纷各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在矛盾中所处的地位要基本掌握,从而可以根据不同的当事人,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法。第二、弄清冲突的焦点。不弄清冲突的焦点是什么、争执的对象是什么,只根据表面现象或一时的表现急于着手调解是不妥当的。第三、弄清产生冲突的背景。有时纠纷是由于误会产生,有的纠纷起因是一些不实之言。因此,弄清真正的原因,纠纷也就容易平息了。二、劝解通常采用以下方法。第一、当面劝解。有的纠纷已争执清楚;当事人也有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客观条件具备。这时,可以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彼此把问题说清楚,致歉,握手言合。第二、引导劝解。对于火气大,缺乏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的人,应耐心引导他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一下问题,同时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然后再来解决纠纷。第三、迂回劝解。有时当事人背后还有支持者,可先做支持者工作,通过支持者迂回地做当事人的工作。
  • 有哪些员工是不能被裁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那么哪些员工是不能被裁员的呢?   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该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裁员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如果不属于公司可以裁员的情形或者裁员程序上违法,那么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之赔偿金,该等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也就是公司应该给你支付两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属于合法解除的,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你本人工资的一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视为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也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跟你公司的人事部部长发生了一些纠纷,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双方能够自行协商解决,那就最好,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由人事部的成员调解一下,如果调解不了,你们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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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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