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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说要跟我借10万块钱,他说他要买新房子了,跟他的女朋友结婚,我十分为她感到高兴,所以我也想把钱借给他,现在我还没有把钱拿出来给他呢,我不知道我们的借款关系在当初我们双方达成协议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吗,还是说在我借给他钱之后才会构成借款关系,我的朋友跟我说借款是属于实践合同,请问一下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19-02-23 04:08: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
      (一)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三)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 面谈。。。。。。。。。。。
  •   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 你好,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有以下方面:

    1、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即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都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2、区分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就要看合同是交付标的物生效还是签订的时候生效,比如买卖合同就是诺成性合同,在买方和卖方签订了合同之后,即使出卖人没有交付标的物,该合同也是生效的。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没有履行合同的,没有违约的一方有权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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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