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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追尾了,由于当时雨比较大,对方留下电话和车牌号,并承诺回家后给予维修。后经过保险公司协商,对方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金额,但是就是不不把钱转过来,我还可以报警说他交通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18-08-30 16:18: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
  • 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都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哪些交通违章不能获保险赔偿:  一、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四、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  五、无有效驾驶证的。  六、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七、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八、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九、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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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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