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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多,老板把货给别人包了做,安排我去做一些我不想做的工作,辞职有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6-06 14:17: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经是违反了劳动法,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主动辞职没有赔偿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 单位单方调岗、降职降薪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每年工龄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协商期间劳动者应坚持上班打卡,以免单位以旷工作出辞退。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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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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