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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叔叔由于接受不了他的妻子过世的这种现实,他就受了刺激成了精神病了,我们平时都不敢提起我的婶婶的名字,因为怕他发疯,结果今天不相信我们说漏了嘴,然后他就发疯了,跑到大街上杀了一个人,请问一下精神病杀人犯法吗?法律规定要怎么处理呢

其它综合
2018-06-22 19:30: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18条规定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发病时的犯罪,才不负刑事责中,“法定程序”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精神病鉴定部门,受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或犯罪人家属、监护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依照具体规定和程序鉴定并作出结论。由委托人提供经司法机关核实确认后,作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对此需说明这并非是唯一依据。享有裁判权的人民法院仍须依法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综合评判。

    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经常遇到有不少精神病人的家属、监护人、以犯罪人是精神病患者、曾患有精神病、曾有患病家族史、曾怀疑或医治过为由,要求乡村、街道及社会团体和邻居出证证明犯罪人犯罪时患精神病,以图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证明,因无法律效力而不应采纳,对此类精神病人的犯罪,仍应依法判处。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适用该条规定应具备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2、精神病人犯罪时必须是正处于发病时;

    3、完全丧失辨认或者自控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 你好,需进行精神病鉴定,若确认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强制医疗。
  • 您好!关于精神病杀人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了解他作案的那个时候的精神状态要配合医院的那个医疗报告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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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