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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仗势欺人,强占土地,本人与之理论,对方男性先动手打人,本人女性出于防卫出手,然后对方住院不出院,说眼睛看不清东西。由于对方关系好,伤残证明都能开出来,舅舅又是当地公安局的员工,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民事相关
2018-07-29 22:49: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局举报的,希望能帮到你。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双方达成私了,如果是轻伤以上的,法律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积极赔偿的话在量刑方面有些区别。基本赔偿项目包括: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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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