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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租了别人的门面做生意,合同上签订了房屋租赁税由我交付,我第一年交了,第二年的时候没有交,但店面不开了营业执照也成功注销了,后来才知道房东之前用的营业执照并未注销,而他去注销时说要补交这个税款,因为合同约束了,房东让我交,我应该承担嘛,毕竟我的营业执照已经成功注销了,之前我办手续的时候,房东欺骗我告知他营业执照已注销,我也不是很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证件未注销我就可以另外保证,这个税我应该承担嘛

公司企业
2018-09-03 13:00: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合同当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说是因为他的营业执照,而应补交的税,不应当由你来承担
  •   外来人员不得承租未经公安部门出具《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外来人员租赁房屋后3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为保障合法的租赁权,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人是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其他权属证明或者租用公房凭证(原件);  (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出租、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预租合同等(原件);  (五)《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房地产权利的文件登记备案,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件50元收取登记费。  考虑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从2000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对私有房屋出租人按租金收入5%的综合征收率纳税;承租人转租或再转租的,按租金收入2.5%的综合征收率向转租人或再转租人征收税款。
  • 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屋租赁税税率不交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有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以偷税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房屋租赁税的标准:  一、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  一amp;出租方应纳税费:  1、应纳营业税=营业收入*5%  2、应纳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4、应纳堤防维护费=应纳营业税*2%  5、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5、应纳地方教育发展费=营业收入*1%0  6、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7、应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6元/平方米(每年)  8、应纳房产税=营业收入*12%  二;承租方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承租方生产经营应纳其它税费根据不同行业应纳相关税费  二、房屋出租用于居民居住的  一;出租方应纳税费:  1、应营业税=营业收入*3%  2、应纳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4、应纳堤防维护费=应纳营业税*2%  5、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5、应纳地方教育发展费=营业收入*1%0  6、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7、应纳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6元/平方米(每年)  8、应纳房产税=营业收入*4%  二、承租方应纳印花税=租赁合同记载金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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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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