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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男方单位公房,商品房(使用权),一起居住6年,离婚,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民事相关
2018-06-19 12:55: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离婚以后不享有权利。。
  • 离婚以后不享有权利。。。。
  • 有居住权。
  • 您好@您描述的不够清楚 ,具体要看房屋性质,具体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与男方协商予以居住!
  • 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诉讼程序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 您好,如果法院把房子判给男方,女方是没有居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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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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