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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走,土地被规划,还能分补偿款吗?

房产纠纷
2019-01-05 10:23: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补偿款是以户口人数来定,具体咨询当地拆迁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土地被征收,需要支付; 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目前国家政策性要求,被征地农民要纳入社保范围,湖南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执行改政策。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级市补偿安置标准及方案有所区别。 征收土地必须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若没有公布可以要求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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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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