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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务通告 当事人:----,因银行消费贷款诈骗一案,已向青海西宁市司法局咨询反馈,并将于6月15日在西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以及《刑法224条》合同诈骗罪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上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失信黑名单,请准时出庭,若缺席出庭,视为自愿放弃辩护权法院将当庭宣判。亲友请转告.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
2018-08-28 23:50: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就是一种骗局,根本不用理他
  • 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区别如下:(1)侵犯客体不同。尽管两者都侵犯复杂客体,都包括侵犯财产所有权,但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银行贷款的管理制度,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因而两罪分属刑法第三章的第五节与第八节;(2)犯罪对象不同。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银行贷款,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3)主体不同。单位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但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   一、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才能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一万元不构成犯罪,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依据:  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  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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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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